ATEX认证导读-表面温度 2014-07-28 防爆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 最高表面温度对于隔爆型是指外壳表面,对于其余防爆类型是指可能与爆炸性混合物接触的表面。 Ⅰ类电器设备在采取措施能防止煤粉堆积时,最高表面温度不得超过450℃,有煤粉沉积时,最高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50℃ Ⅱ类电器设备最高表面温度规定如下: 组 别 最高表面温度(℃) T1 450 T2 300 T3 200 T4 135 T5 100 T6 85 注:当Ⅱ类电器设备用于有可燃性粉尘的场所,致其表面有沉积粉尘的情况时,其允许的最高表面温 度应按粉尘堆积情况下的表面印燃温度计算。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