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具CE认证 2018-10-29 新指令:2016年4月21日,一个新的燃气具法规开始生效即Regulation (EU) 2016/426 Appliances burning gaseous fuels; 生效日期:自2018年4月21日起,燃气具指令2009/142/EC(GAD)将被新的欧盟燃气具法规(EU)2016/426(GAR)取代。 介绍: 燃气具指令2009/142/EC(GAD)是在1993年最初实施及2009年被更新过。从实施燃气用具指令获得的经验表明,这是有必要进行的。特别是在定义和指令范围一些修改,将保证法规的清晰性和法律确定性,此外,它也是响应技术发展和创新的需要。 谁将被这个新法规影响? 制造商,进口商及分销商: 1.燃气具产品-烹饪,冰箱,空调,空间加热器,热水器, 照明或洗碗机以及强制通风燃烧器,壁挂炉等类似使用燃气的产品; 2.配件-安全装置,控制装置或调节装置以及其中的一些子部件,设计联合到产品里面或安装构造成一个产品。 一部法规意味着什么呢? 从燃气具法规的范围来说,其基础要求和符合性评估程序在各个成员国间都是一样的;把基于方法和原理的指令上升为国家性的法规,其过程几乎没有可以肆意伸缩的空间。这部法规就是一部合适的法律文件,它为欧盟内的成员国做出了细致具体的规章来保证统一的执行力度,消除由区域性对待产生的分歧。 主要变化是什么? a 移除原燃气具指令(GAD)豁免出水超过105℃气具的条款。 b 产品将需要符合基本的公认的“技术最新水平”。 c 生产商/工厂必须对其整机或部件符合燃气具法规要求来进行风险评估,并文件形式来记录其评估过程,同时,生产商/工厂应考虑到其”合理的可预见性的使用”。 d 产品必须选择最合适的解决风险方案,应按以下顺序来设计:消除,保护和通知。 e 适用于室内使用空间和房间的器具,必须设计和建造在所有可能导致危险情况的情况下可防止未燃烧气体的释放。具体而言,火焰安全装置不再作为一个基本要求。 f 产品燃烧气体所产生的一氧化碳或另外有毒成份,它所设计和构造必须能够防止公众人物和家畜的健康风险。这个基本要求的是相当概括的,而并非指特定的无烟道器具。 g 器具应设计和构造,以避免任何气体引起相关的风险,由于电磁现象(参考EMC指令和无线电设备指令)引起的风险。关于电气形成的危害(参考LVD)要得到改进。 h 认证产品’的安装说明应当明确规定需要专业的技能人员来进行产品的安装和维护。 i 现在燃气具法规(GAR)对 “特指供人食用的原材料和部件.” 要明确指出来。在相关的情况下,制造商应必须证明产品的材料和部件不得损害食物或饮用水的质量。 j 证书将具备自签发之日起十年最长有效期。 k 燃气具法规(GAR)要求配件要有CE标志和相关的印记。欧盟符合性宣称必须包括配件如何安装到产品上的操作说明。 l 进口或分销商必须被充分等同于制造商,并承担相关制造商的义务,当贴有他们商标的整机产品或部件在市场上销售时,期间对产品或部件做的修改,很可能会影响到其产品或部件对燃气具法规的符合性。 GAR燃气器具法规的目的是确保通过强制要求欧盟成员国通告其燃气气源条件,以达到设计和结构安全并正确制造产品,以帮助促进商品内部流通和加强在欧盟内广泛投放产品。 法规覆盖了燃气具和部件、从欧盟外国家进口的一手或二手燃气具、所有的供应方式(包括远程销售) 认证标准: EN 26:1997/A2:2004 热水器 EN 30-1-1:2008+A1:2010家用燃气烹饪灶具、烤箱、烤炉 EN 30-2-1:1998/A1:2003/AC:2004 燃烧天然气的家用烹饪器具 EN 88-1:2007 燃气器具用压力调节器和相关安全装置 EN 89:1999/A4:2006 用于生产生活热水的燃气储热水器 EN 125:2010 燃气器具用火焰监控装置 EN 126:2004 燃气器具的多功能控制器 EN 161:2007 燃气燃烧器和燃气器具的自动切断阀 EN 203-1:2005+A1:2008 燃气加热餐饮设备 EN 257:2010 用于燃气设备的机械恒温器 EN 297:1994/A2:1996/AC:2006 燃气中央供暖锅炉 EN 298:2003 用于燃气燃烧器和带或不带风扇的燃气设备的自动燃气燃烧器控制系统 EN 377:1993/A1:1996 供暖锅炉:燃气中央供暖锅炉,配备标称热输出不超过1 000 kW的强制通风燃烧器 EN 419-1:2009 非家用燃气顶置发光辐射加热 EN 437:2003+A1:2009 试验气体-试验压力-器具类别 EN 449:2002+A1:2007 专用液化石油气器具规范 – 家用无烟空间加热器(包括扩散催化燃烧加热器) EN 461:1999 专用液化石油气器具规范,不超过10kW的无烟道非家用空间加热器 EN 483:1999/A2:2001/AC:2006 燃气集中供热锅炉-额定热输入不超过70kW的C型锅炉 EN 484:1997 专用液化石油气器具规范、独立电炉、包括户外使用的烤架 EN 497:1997 专用液化石油气器具规范,户外多用途沸腾燃烧器 EN 498:1997/AC:2000 专用液化石油气器具规范,户外烧烤用具 EN 509:1999/A2:2004 装饰燃料效应燃气器具 EN 521:2006 专用液化石油气器具规范,便携式蒸汽压力液化石油气器具 EN 525:2009 用于空间加热的非家用直接燃气强制对流空气加热器,净热输入不超过300千瓦 EN 549:1994 燃气器具和燃气设备用密封件和隔膜用橡胶材料 EN 613:2000/A1:2003 独立的燃气对流加热器 EN 621:2009 用于空间加热的非家用燃气强制对流空气加热器,其净热输入不超过300千瓦,没有风扇来辅助燃烧空气和/或燃烧产物的运输 EN 624:2000/A2:2007 专用液化石油气设备规范。室内密封液化石油气空间加热设备,用于安装在车辆和船 EN 625:1995 燃气集中供热锅炉。额定热输入不超过70kW的组合锅炉的生活热水运行的特殊要求 EN 656:1999/A1:2006 燃气集中供热锅炉-额定热输入超过70kW但不超过300kW的B型锅炉 EN 676:2003+A2:2008/AC:2008 用于气体燃料的自动强制通风燃烧器 EN 677:1998 燃气集中供热锅炉。额定热输入不超过70kW的冷凝锅炉的特殊要求 EN 732:1998 专用液化石油气器具规范,吸收式冰箱 EN 751:1996气体和热水接触的金属螺纹接头的密封材料 EN 777 :2009非家用多燃烧器燃气顶置辐射管加热器系统 EN 778:2009 用于空间加热的家用燃气强制对流空气加热器,其净热输入不超过70kW,没有风扇来辅助燃烧空气和/或燃烧产物的输送 EN 1020:2009 用于空间供暖的非家用强制对流燃气空气加热器,其净热输入不超过300千瓦,并配有风扇以辅助燃烧空气或燃烧产物的输送 EN 1106:2010 用于燃气设备的手动水龙头 EN 1196:1998 家用和非家用燃气空气加热器,冷凝空气加热器的补充要求 EN 1266:2002/A1:2005 独立的燃气对流加热器,包括风扇,以协助燃烧空气和/或烟气的输送 EN 1319:2009空间供暖的家用燃气强制对流空气加热器,风扇辅助燃烧器的净热输入不超过70kW EN 1458:1999 B22D和B23D型国内直接燃气滚筒式干燥机,额定热输入不超过6 kW EN 1596:1998/A1:2004 专用液化石油气器具规范。移动式和便携式非家用强制对流直燃式空气加热器 EN 1643:2000 用于燃气燃烧器和燃气器具的自动切断阀的阀门检测系统 EN 1854:2010 用于燃气燃烧器和燃气器具的压力传感装置 EN 12067:2004 燃气燃烧器和燃气器具的燃气/空气比控制器 EN 12078:1998 燃气燃烧器和燃气设备的零调速器 EN 12244:1998 标称热输入不超过20kW的直接燃气洗衣机 EN 12309:1999 净热输入不超过70kW的燃气吸收和吸附空调和/或热泵设备 EN 12669:2000 直接燃气热风机,用于温室和补充非家用空间供暖 EN 12752:1999 标称热输入不超过20kW的燃气B型滚筒烘干机 EN 12864:2001/A3:2009 低压,不可调节调节器,最大出口压力小于或等于200 mbar,容量小于或等于4 kg / h,及其相关的丁烷,丙烷或其混合物安全装置 EN 13278:2003 打开前置燃气独立空间加热器 EN 13611:2007 燃气燃烧器和燃气器具的安全和控制装置 EN 13785:2005+A1:2008 容量高达100公斤/小时的调节器,最大标称出口压力高达4巴, EN 12864及其相关的丁烷,丙烷或其混合物安全装置 EN 13786:2004+A1:2008 自动转换阀,最大出口压力最高可达4 bar,最大容量可达100 kg / h,及其相关的丁烷,丙烷或其混合物安全装置 EN 13836:2006 燃气集中供热锅炉 – 额定热输入超过300 kW但不超过1 000 kW的B型锅炉 EN 14438:2006用于加热一个以上房间的燃气内饰 EN 14543:2005 + A1:2007 专用液化石油气设备规范 – 阳伞露台加热器 – 室外或通风良好区域使用的无烟辐射加热器 EN 14543:2005 专用液化石油气设备规范 – 阳伞露台加热器 – 室外或通风良好区域使用的无烟辐射加热器 EN 14829:2007独立燃气无烟空间加热器,额定热输入不超过6 kW EN 15033:2006 / AC:2008 室内密封存储热水器,用于生产卫生热水,用于车辆和船只的液化石油气 SZUTEST(捷克国家工程测试研究院)是全球领先的质量保障认证服务机构,始终以专业、精准、快速、热情的全面质量保障服务,为客户制胜市场保驾护航。SZUTSET致力于以创新和定制的保障、测试、检验和认证解决方案,为客户的运营和供应链带来全方位的安心保障。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