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NR13认证 2018-12-10 锅炉和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概述 压力容器是指可承受内部或外部压力的设备。 在缺少以下部件时,是非常严重和极度冒险的: 直接安装在压力容器上或其中的系统上的阀门或其他安全阀(开口压力设定在最大允许工作压力或稍低) 在安全阀未进行安装在压力上以前起封堵作用的安全装置。 用来显示操作压力的装置。 每一个压力容器都应在显而易见的部位粘贴永久性铭牌,包括如下内: 生产商的名称 识别号码 制作年限 最大允许工作压力 水压试验力 设计标准和出版日期 另外,根据附录IV,铭牌应该在明显的地方表明压力容器的种类,识别号码或代码。 在现场进行安装时,每个压力容器的以下记录,应被适时的更新: 生产厂家提供的压力容器资料应包括如下信息: 设计标准和出版日期 原材料明细表 在制造、装配、最终检验和最大允许工作压力测定中使用的程序 在工作寿命内应有一套图纸和必要的数据 运行特性 安全装置数据 制造年限 压力容器种类 安全记录 安装设计 改造或维修设计 检验报告 压力容器的安装 在所有排水沟、通风口人孔以及平压力温度显示器已经存的情况,进行容是可被接受。 当压力容器进行室内安装时,应满足如下要求: 在不同的方向,保证有至少2个宽敞的出口 保证有一个简单安全的维修、操作和检验通道,考虑到没防护装置铁路缺口以免造成人员跌落 保证永久性空气流通口不能被关闭。 根据现行官方标准布置照明。 有紧急照明系统 范围 本NR标准适用于下列设备: 根据第4.1.1条分类为锅炉的所有设备; PV>8的压力容器,其中P是以kPa为单位的最大操作压力,V是以m3为单位的内部容积; 按51.2的“a”项规定的含有A类液体的压力容器,与尺寸和PV无关; 按5.1.2条“a”项所规定的PV>8或A类液体的移动容器; geju 13.5.1.2的“a”项,与锅炉或压力容器链接的管道或管道系统,其中含有A类或B类液体。 下列设备应提交国际或者国家标准及相关规范的检验,并免除遵守NR13中的其他要求: 可运输容器、运输产品的压力容器、压缩液体的便携式容器和灭火器; 人员占用的压力容器; 作为液体旋转机器或代替品的组成部分的压力容器; 导管; 用于热交换的炉和盘管; 储罐和存储容器以及不包括在于压力容器有关的设计规范和标准中的液体; 按照5.1.2的“a”项,存储B/C/D类液体且直径小于150mm的压力容器; 垫片波纹板的热交换器; 蒸汽发生器不包含在压力容器规范中; 标称直径≤12.7mm的仪表系统的管道; 天然气和水处理以及雨污水收集的公共管道系统 就NR标准而言,压力容器根据流体等级和潜在风险分类: 压力容器中的流体分类如下: A类: – 依然液体; – 温度大于或等于200℃的可燃液体; – 容许限值等于或小于20ppm的有毒液体; – 氢气 – 乙炔 B类: – 温度低于200℃的易燃液体; – 容许限值大于200ppm的有毒液体; C类 – 上面没提到的其他液体(蒸汽;窒息气体;压缩空气) D类 – 温度高于50℃的水和液体不包”A“,”B”,”C” 如果混合物,涉及到到毒性、易燃性和浓度,应考虑对工人和设施造成大危险的液体进行分类。 压力容器按照潜在风险进行PV分类,其中P是最大操作压力(MPa),V是容积(m3)如下所示: Group 1 – P×V≥100 Group 2 – 100>P×V≥30 Group 3 – 30>P×V≥2.5 Group 4 – 2.5>P×V≥1 Group 5 – P×V<1 注: 容积用m3,压力用MPa。 1MPa=10.197Kgf/cm2。 返回